标 题: | 关于《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二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1-0748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 | 市本级 | ||||||
概 述: | 关于《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二 | ||||||||
成文日期: | 2021-12-17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1-12-17 17:38:5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出台《意见》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城市调控主体责任,强化城市经营建设管理,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与消费,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特结合我市实际拟定该《意见》。
二、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实行分级管理?
属地即工作管辖范围,属地特性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
由于基层工作具有广泛性、繁重性、具体性等特点,上级单位难以实时掌握基层工作的变化,赋予基层单位管理权,由基层单位对属地内具体事务进行管理可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具时效性和针对性。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实行分级管理可以让属地部门更加灵活的依据各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方案,高效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什么好处?
以往业主在支付商品房预购房款后,资金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存在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导致楼盘建设资金链断裂,产生“烂尾楼”的风险。
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旨在防止预售资金被开发企业挪作他用,通过督导第三方托管机构及监管银行形成合力,强化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切实用于有关工程建设,降低商品房交易风险,避免“烂尾楼”、问题楼盘等现象,保障商品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同时,一些开发企业可能为尽快回笼资金而加快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完工后采取促销方式售楼,对购房者而言均是利好消息。
3.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个别业主,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曝光,并严格执行《365-002 bet_约彩365官方下载安装_365705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有关规定,企业年度信用考核结果将与银行信贷、资金监管、资质核定、优秀评选等联动,对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纳入黑名单,施行联合惩戒,限制其再参与市内新的土地出让竞标及房地产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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